新闻
Baidu
map

首页 > 政务服务 > 保障性住房 > 常见问题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在承租期间离异的,该房源如何处理?

日期:2024年 06月 2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字号:

  申请人在承租期间离异的,由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一方继续承租。离异双方均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一方继续承租。

分享到:
footer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