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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能否以诉讼主体身份追缴首期归集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日期:2017年 05月 23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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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建设单位,要求其缴纳首期归集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可以推选业主代表,以代表诉讼的方式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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