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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 12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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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
2、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深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复印件(验原件);
4、申请家庭租住住房的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5、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房产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