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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 11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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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日以后取得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或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拟申报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应当按照“新国标”进行申报,评价机构应当按照“新国标”要求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