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4〕196号),现将光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录取情况通告如下:
一、录取结果查询
7月30日下午5:00后,家长可以登录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录取情况。同时,各学校也会在学校校门口显著位置公示录取名单。
二、有关工作
(一)公办学校补充录取及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录取
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如下:
系统内审核合格且第一、第二志愿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家长可于7月31日上午9:00至8月2日下午5:00,登录招生系统重新填报第一志愿(从以上学校中选择一所),区教育局按类别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同时完成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录取。家长可于8月5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二)民办学校补充录取
系统内审核合格,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均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家长可于8月6日至8月10日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区教育局于8月5日在报名系统布告栏公布)线下登记申请入读,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所民办学校。各相关民办学校对家长申请进行登记汇总(总数不能超过招生计划),按照家长登记报名时间顺序,报区教育局录取。录取结果由民办学校通知。
特此通告。
光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