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Baidu
map

首页 > 政务服务 > 重点服务 > 学位申请 > 政策通知

光明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第二批志愿征集的通告

日期:2021年 07月 2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字号:

  根据《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1〕73号),光明区教育局于7月27日进行了第一批录取,有部分公办学校未录满招生计划,将进行第二次志愿征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可供选择的公办学校

学校名称

地址

剩余学位

咨询电话

小学

深圳实验光明学校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碧眼路

4

61166768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学校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光侨大道2591号

3

23691660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小学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碧园路4号

23

27434287

深圳市光明区东周小学

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光明大道509号

6

27406804

初中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学校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光侨大道2591号

49

23691660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中学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碧园路2号

136

88219636

深圳市光明区外国语学校

凤凰街道凤凰社区丰成路16号

110

23199964

深圳市百花实验学校

光明街道白花社区白花一路100号

175

27406764

  二、时间安排

  (一)第二批志愿征集。请资质审核合格但第一批未被录取的学生家长于7月28日上午9:00—7月29日下午5:00,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www.rzrksm.com/132100/135232/xwsq/index.html),此次志愿不限学区范围。用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根据验核积分、上学距离等实际情况(公办学校没有校车服务,请家长自行解决上下学交通问题),选择以上学校中的一个提交保存(其余信息不能修改)。志愿征集期间,区教育局将于7月28日下午5:00、7月29日上午11:30分别对志愿征集情况进行公告。

  (二)第二批录取。8月2日,区教育局将根据第二批志愿征集情况及相关学校剩余学位数量,按积分办法录取至公办学校(若验核积分与录取线相同,超过招生计划时,则同分学生以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按第二、三志愿录取到相应民办学校。

  特此通告。

  光明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7日

分享到:
footer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