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1-5月预算执行情况,光明新区对2016年预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计的60.63亿元调整为73.28亿元,调增12.65亿元,全部是新增调入盘活2013年及以前年度市投区建存量资金12.65亿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将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60.63亿元调整为73.28亿元,调增12.65亿元,主要调整如下:
调增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65亿元,主要用于:一是增加新区城投公司注册资本用于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6亿元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2亿元;二是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建设1.1亿元;三是安排产业用房3.5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暂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