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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公明所开展湿米粉专项检查行动

日期:2021年 08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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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省局“全省进一步强化‘湿粉统一查’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局工作部署,8月17号下午,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公明所继续开展辖区湿米粉专项检查行动。

  执法人员对公明综合市场6家销售湿米粉摊档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湿米粉经营“四个是否”,即是否有许可资质、是否标注强制性项目、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按规定索票索证。检查中,发现1家摊档销售的湿米粉未标注生产日期,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扣押湿米粉5.65公斤。执法人员告诫经营者严禁销售过期、虚假标注保质期等不合格湿米粉,督促其整改提升。

  公明所将驰而不息,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守住食品安全线,牢筑食品安全屏障,为居民“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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