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改〔2017〕87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全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612号)有关工作部署,我委对市本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现将清理后的《深圳市本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各相关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本《收费目录清单》注明的文件依据和收费标准执行。我委将根据价格政策变化及有关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本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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