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Baidu
map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民政信息公开 > 社会组织信息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关于同意深圳市光明区社会工作协会变更登记的公示

日期:2024年 09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字号:

  申请单位:深圳市光明区社会工作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3596176720

  许可内容: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章程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一)执行和宣传市、区有关社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社会工作行业健康发展。(二)倡导优质服务理念,协助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进行业务协调、监督、评估、指导。(三)组织、协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社会工作,加强交流与合作。(四)维护行业利益,积极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总结行业发展情况,积极反映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五)依法维护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六)开展区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学术研讨及相关配套服务。(七)开展区社会工作行业评优活动,树立行业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广宣传区社会工作,推动行业平稳发展;具体落实《光明区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扶持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文件。(八)开展社区服务评估、社工评估、社工机构评估、项目评估等评估工作,推动区社会工作专业化、标准化、本土化发展。(九)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工文体活动,促进社会工作业内交流,提升社工团体凝聚力和对区的归属感。(十)承办市、区社会工作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变更为“(一)执行和宣传市、区有关社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社会工作行业健康发展。 (二)倡导优质服务理念,协助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进行业务协调、监督、评估、指导。(三)组织、协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社会工作,加强交流与合作。(四)维护行业利益,积极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总结行业发展情况,积极反映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五)依法维护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六)开展区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学术研讨及相关配套服务。(七)开展区社会工作行业评优活动,树立行业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广宣传区社会工作,推动行业平稳发展。(八)开展社区服务评估、社工评估、社工机构评估、项目评估等评估工作,推动区社会工作专业化、标准化、本土化发展。(九)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工文体活动,促进社会工作业内交流,提升社工团体凝聚力和对区的归属感。(十)承办市、区社会工作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住所由“深圳市光明区双明大道与华夏一路交叉口东侧东明公寓4号楼首层”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玉律社区玉泉东路16号212”;法定代表人由“李振鹏(身份证号码:4403211949*******8)”变更为“何国强(身份证号码:3622021983*******6)”;业务主管单位由“光明区民政局”变更为“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社会工作部”。

  许可日期:2024年9月27日

  有效期限:2028年9月26日

  许可部门: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书面意见反馈至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和法制科。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408号光明大街办公区2111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张雪梅;电话:0755-27434616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4年9月30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