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集团办公大楼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光明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第5次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通告如下:
一、已批计划调整情况
对已批计划拟拆除范围进行优化,项目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65315平方米调整为63031.9平方米,与本次规划同步公示。
二、项目规划情况
项目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城市主干道光明大道与光明大街交汇处东北侧。更新单元用地面积81421.2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63031.9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35710.5平方米,规划容积274660平方米,规划容积率7.7。其中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128130平方米(含商业文化设施6410平方米、母婴室26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28120平方米(其中商品房及政策性住房95940平方米,可售型保障性住房2774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444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8410平方米{含公交首末站3500平方米、邮政所150平方米、公共厕所9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3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1000平方米、18班幼儿园7360平方米[占地5850平方米(其中托育服务中心室外活动场地占地不小于450平方米)]、托育服务中心960平方米(与幼儿园合并建设)、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4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1450平方米(其中1070平方米用于文化活动室、380平方米用于IDEA空间)},另配建一处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600平方米(可设置于裙房屋面)、一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200平方米(可设置于裙房屋面)。
三、公示地点
(一)网上公示
光明区政府在线//www.rzrksm.com/
(二)现场展示
1、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润大厦A区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集团办公大楼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现场
(三)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8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755-88213140
七、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7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