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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光明新区2015年4-5月份廉租住房货币配租对象变动情况的通知

日期:2015年 06月 25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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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廉租住房配租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2015年4月,城市建设局调整236户廉租住房货币配租对象,新增2户(8人),调整1户由1人至4人。

  2015年5月,经核查,有3户廉租在册家庭已购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统建楼并已入住,取消其配租资格。

  4月份新增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社区

人数

金额

调整人数

  调整金额

  1

刘土妹

  44030619760103****

迳口社区

  4 

  744 

现有家庭新增共同申请人3人

  496

  2

李月保

  44032119670215****

圳美社区

  4 

  744 

  新增

   

  3

许真生

  44030619790408****

圳美社区

  4 

  744 

  新增

   

   

  5月份取消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社区

人数

金额

  备注

  1

陈葵弟

  44032119701116****

楼村社区

  2

  496

  已购统建楼

  2

王雪花

  43042119760407****

楼村社区

  3

  744

  已购统建楼

  3

陈爱娣

  44032119720512****

楼村社区

  2

  496

  已购统建楼

  公示期间,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并对投诉举报的有关内容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局取消申请人(家庭)申请资格。投诉举报电话:23416926。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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