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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宏发上域花园公共租赁住房终审合格家庭名单公示及看房、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16年 12月 06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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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新区宏发上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家庭初审结果已于2016年11月25日完成公示。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以及《关于面向光明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的相关要求,现将终审合格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予以公示:

  一、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排位

  初审合格并已公示的家庭共149户,终审合格家庭共145户。名单及选房排位详见附件1。

  对比初审合格名单,经复核调整后确定为终审合格名单的说明:

  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对公示名单人员的投诉、举报信息。其中,4户申请家庭经书面申请,放弃本次配租。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16年 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2日,在“深圳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看房、选房签约时间及方式

  看房时间为2016年1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请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证件于规定时间自行前往宏发上域花园看房.

  选房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合格家庭的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选房方式为: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  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本次选房结束,如有剩余房源,则根据新区实际需求另行配租。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服务指引详见附件3。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3416926,地址:光明新区公园路和润家园8栋2楼。

  (二)光明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重要提示

  (一)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二)合格家庭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三)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 、光明新区宏发上域公共租赁住房终审合格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示表.xlsx

  2、光明新区宏发上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排期表.xlsx

  3、光明新区宏发上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服务指引.doc

  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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