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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机构目录的通知》的函

日期:2018年 11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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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区文体教育局、卫生计生局、规划土地监察局、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为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12号)规定的要求,市住建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建立了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机构目录,现转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机构目录的通知》(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此函。

  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机构目录的通知.pdf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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