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8日10时25分左右,光明区凤凰街道网格中心东坑站网格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查处违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的行动中,发现一辆停放在东坑社区东隆路48号旁粤B4B00A牌小货车,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1时20分,据东坑站网格组长朱某反映该车辆的车主曾在东坑旧村出现过,于是立即通知网格员展开排查,发现雷某租用两个住处,分别是东坑旧村85号102房及东坑旧村82号,东坑站网格员立即带领安监部门、警区民警等相关工作人员到达雷某的两处住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其租用的两处出租房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经初步清点: 共125箱爆竹。其中5万响2箱、小连炮15箱、8万响5箱、10万响38箱、18万响8箱、28万响7箱、38万响11箱、68万响5箱、88万响15箱、100万响3箱、128万响2箱、168万响3箱、188万响4箱、888万响4箱、888888万响3箱,现场存放汽油一桶。网格员第一时间将该事件上报治理通,安监部门将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及汽油作暂扣处理。派出所工作人员将车主雷某带回警区,作进一步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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