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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三小场所”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安全生产标准指引》的通知

日期:2019年 10月 2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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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西气东输广东管理处、各瓶装燃气企业: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龙岗区“8·9”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三小场所”安全监管的通知》(深安〔2019〕14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加快研究制定并按时报送“三小场所”安全生产标准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194号)的要求,市住房和建设局制定了《“三小场所”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安全生产标准指引》,现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三小场所”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安全生产标准指引》的通知.pdf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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