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住房保障办法》,我局受理了两名“鸿鹄人才”于欢欢和董本双的住房申请。经审核,于欢欢、董本双均符合“鸿鹄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光明区鸿鹄人才住房申请人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三、投诉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一)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401号第三办公区511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23698632。
(二)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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