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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鸿鹄人才”住房保障资格公示的公告

日期:2019年 11月 0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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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住房保障办法》,我局受理了两名“鸿鹄人才”于欢欢和董本双的住房申请。经审核,于欢欢、董本双均符合“鸿鹄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光明区鸿鹄人才住房申请人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三、投诉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一)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401号第三办公区511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23698632。

  (二)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附件:光明区鸿鹄人才住房申请人名单及相关信息.xlsx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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