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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日期:2019年 11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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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化光明区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吸引和集聚世界一流企业、机构和优秀人才,我局根据光明产业实际,依据《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送审稿)》确定的主要制度和内容,并结合其他区的经验做法,牵头起草了《光明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予以通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2月2日止,共10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通告期内,有关单位和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箱:cjjzzk@szgm.gov.cn。

  (二)来信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401号第三办公区511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00。

  (三)咨询电话:0755-23698632。

  特此通告。

  附件1.光明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光明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附件3.光明区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配租评分标准.doc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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