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激发市场活力,切实降低实体经济用房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营造良好的营商“软环境”,我局结合光明区产业用房租赁市场实际,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深府规〔2019〕8号)和《光明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深光改委〔2019〕6号)的文件精神,牵头编制了全区产业用房租赁市场指导价格(详见附件1.2.3),现将相关价格及使用说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予以通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10日止。
- 意见反馈方式
通告期内,有关单位和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箱:cjjzzk@szgm.gov.cn。
(二)来信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401号第三办公区105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00。
(三)咨询电话:0755-29427785。
特此通告。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2月3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