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光明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保障政府物业资产科学合理使用,实现政府物业保值增值,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管理办法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14日,共12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和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箱:cjjzzk@szgm.gov.cn。
(二)来信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2楼,邮政编码:518000。
(三)联系人:何工。
(三)咨询电话:0755-23199348、23198679。
特此通告。
附件2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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