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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户籍市内跨区迁移的,该房源如何处理?

日期:2024年 07月 2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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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户籍在市内跨区迁移的,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继续承租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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