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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 07月 23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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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带齐资料(收房决定、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件、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到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莲花大厦东附二楼)提交退房申请→住房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人凭同意退房的批文到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清空住房等有关手续→租赁中心出具退房证明→申请人亲自到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签订退房合同及办理退房款手续→市财政委将退房款直付到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