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Baidu
map

首页 > 政务服务 > 住房服务 > 常见问题

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有关规定,侵占或者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怎么办?

日期:2018年 08月 31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字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有关规定,侵占或者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区主管部门依法追回被侵占或者挪用的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被侵占或者挪用资金金额两倍的罚款。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