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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年 10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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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在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职业资格证书遗失声明,声明须包含姓名、证书编号、级别、职业(工种)内容。由考生本人携带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601室)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