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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 07月 24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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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财政委关于调整我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深民[2017]14号),深圳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265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0—1岁每人每月1998元,1—3岁每人每月1892元,3—6岁每人每月1883元,6—14岁每人每月2253元,14岁以上每人每月2423元。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