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到3周岁的光明区户籍疑似残疾儿童最高补助5万元/人/年;
2.3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光明区户籍残疾少年儿童最高补助5万元/人/年;
3.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3到18周岁(含18周岁)光明区户籍残疾残疾少年儿童最高补助4万元/人/年;
4.经具有植入资质医院评估适宜进行人工耳蜗植入的光明区户籍残疾听力残疾少年儿童,由区残联按照实际产生的人工耳蜗产品(含植入手术)费用,一次性给予每人最高15万元的费用报销;
5.人工耳蜗处理器升级的,由区残联按照实际费用,一次性给予每人最高7万元的费用报销;
6.已实施人工耳蜗植入的光明区户籍残疾听力残疾少年儿童,给予不超过5000元/人/年的耳蜗配件升级、调试及电池等配件更换的配套服务补贴;
7.光明区户籍残疾残疾儿童在具有办学资质的普通幼儿园接受全日制康复教育服务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人/年的保教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