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证件办理 > 常见问题
日期:2021年 10月 1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字号:大中小
您好,根据《深圳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