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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市公办学校如何实施积分入学?

日期:2016年 05月 2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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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我市各区继续按《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积分入学操作办法及实施细则,合理设置积分类别和项目、标准和分值。积分项目包括学位申请人家庭户籍类别、类型、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年限、社保年限、计划生育情况等。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本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统一纳入积分入学范围,并根据积分情况和招生计划安排学位。实施过程中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三公开”。(了解积分入学详情,请关注各区积分入学实施办法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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