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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起,中职学校毕业生通过“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可以报考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招生录取如何安排?院校志愿数如何设置?

日期:2018年 01月 16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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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要,2018年起,我省打通职业教育“中职升本科”成长通道,探索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新路径,将安排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部分专业进行“中职升本科”的招生改革试点,参加改革试点的应用型本科高校通过“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技能测试等方式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同时,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规模,增加高职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计划,以更好地促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因此,从2018年起,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通过“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考试,既可以报考参加改革试点的应用型本科高校,也可以报考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专科)。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录取设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本科批次设3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A、B、C),专科批次设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A、B、C、D、E、F)。本专科批次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正式投档时,分批次进行,先进行本科批次录取,再进行专科批次录取,每批次根据考生分数高低及志愿顺序先后逐一检索投档,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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