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等级幼儿园评估的有关规定,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组于2022年11月对新湖楼村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进行了“光明区一级幼儿园”评估验收,对公明上村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进行了“光明区一级幼儿园”复评。
评估组认为,以上5所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及内部管理的各项指标已达到“光明区一级幼儿园”的标准,同意新湖楼村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通过“光明区一级幼儿园”的评估验收,公明上村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通过“光明区一级幼儿园”复评。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新湖楼村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通过光明区一级幼儿园评估(复评)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9日-12月15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地址: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23室;邮编:518107;电话:0755-23400036)。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室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会严格保密,调查核实,并将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附件:通过光明区一级幼儿园评估(复评)的幼儿园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