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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公明茨田埔贝贝乐幼儿园进行新区一级幼儿园复评的通知

日期:2016年 01月 05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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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幼儿园:

  根据我室本学期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2016年1月,组织评估组对公明茨田埔贝贝乐幼儿园进行新区一级幼儿园复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评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评人员

  成员1(办园条件2-11)

  成员2(办学方向及依法治教12-13、队伍建设14-19)

  成员3(卫生保健工作20-26)

  成员4(教育工作27-34)

  成员5(社区工作35-36、示范性37)

  成员6(办园条件1、后勤管理工作38-39)

  成员7(材料汇总)

  三、复评程序及内容

  (一)上午8︰30评估组集中,阅读评估资料。

  (二)上午9︰00召开自评报告会(园长作简要自评报告)。

  (三)上午10︰30教职工座谈会。

  (四)上午10︰30家长座谈会及问卷。

  (五)查看园容园貌及设备设施。

  (六)巡视教育教学活动。

  (七)查阅档案资料。

  (八)下午4︰00评估组集中,讨论各指标组意见。

  (九)下午4︰30总结反馈会。

  四、工作要求

  (一)幼儿园要认真做好迎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评估组成员要严守纪律,准时到达幼儿园。

  (三)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评估方案进行,依法督导,重在指导。

  (四)接待从简。

  附件1:光明新区一级幼儿园复评情况审核表.doc

  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

  2016年1月5日

  (联系人:梁小芹,电话:234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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