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教育服务 > 教育督导
日期:2017年 07月 21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字号:大中小
根据《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关于评选2017年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按照有关程序,经新区文体教育局同意,新区教育督导室组织评选,研究推荐毕立刚督学为“2017年深圳市优秀兼职督学”,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和意见的可向新区教育督导室反映。
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
2017年7月21日
(联系人:张丽辉;联系电话:234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