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幼儿园等级评估的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对申报光明新区一级幼儿园评估的公明清一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进行了资格审核、评估专访、评估验收,对申报光明新区一级幼儿园复评的公明田寮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进行了复评。并将评估验收(复评)结果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文体教育局”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投诉。现批准,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清一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为“光明新区一级幼儿园”;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田寮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通过“光明新区一级幼儿园”复评,我局对其“光明新区一级幼儿园”称号予以认定,有效期为四年。
开展幼儿园等级评估是完善幼儿园办园条件、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提高幼儿园办学水平、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教育科要依法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指导和监督,大力鼓励幼儿园创建等级,积极推进优质幼儿园建设。公明清一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要根据评估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断提高保教质量,为光明新区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贡献力量。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8年7月13日
(联系人:梁小芹,联系电话:234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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