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幼儿园:
根据公明博文幼儿园等10所幼儿园的申报及教育科的推荐,经研究,决定对以上幼儿园进行评估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一)申报新区一级幼儿园:公明苹果幼儿园、公明上村幼儿园、公明峰荟幼儿园、公明高昇幼儿园、公明华星幼儿园;
(二)申报深圳市一级幼儿园:公明博文幼儿园、公明锦田湾幼儿园、光明传麒山幼儿园;
(三)申报深圳市一级幼儿园复评:公明博艺幼儿园,光明大林幼儿园。
二、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须在9月2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核程序
(一)召开幼儿园办学董事会成员和行政座谈会(园长作简要汇报,10分钟以内)。
(二)实地察看幼儿园园容园貌及设备设施。
(三)查阅必达指标有关资料。
(四)审核组人员集中,对必达指标进行评议,拟定审核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有关幼儿园要提供以下材料供审核组查阅:
1.3种材料原件:审核表、自评报告(等级评估)、创建工作方案。
2.10种证照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消防行政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办学资金监管协议及“办学资金三方共管”账户对账单。
3.《审核表》所需的佐证材料(原则上一条订成一本)。
(三)审核组成员要严守纪律,准时到达有关幼儿园。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依法督导。
(四)审核组组长将审查表(含审核意见、签名)、自评报告、创建工作方案及9种证照复印件带回交督导室。
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
2018年9月11日
(联系人:梁小芹,电话:2340003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