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将下列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特此公告。
序号 | 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社会组织名单 | 列入事由 |
1 | 深圳市光明区乐筠午托中心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 |
2 | 深圳市光明区乐之舟午托中心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 |
3 | 深圳市光明区乐雅午托中心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 |
4 | 深圳市光明区伟诚教育培训中心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 |
5 | 深圳市光明区景程教育中心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 |
6 | 深圳市光明区学而立托管中心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 |
7 | 深圳市光明区正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 |
8 | 深圳市光明区新森源职业培训学校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 |
9 | 深圳市光明区乒乓球协会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 |
10 | 深圳市光明区装饰行业协会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 |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