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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日期:2023年 02月 1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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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包含法律法规名称)

宣传方式与阵地

工作目标

1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工作人员

1.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与职责相关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1.按照上级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学习和培训;

2.以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为主题,开展专题普法讲座;

3.充分利用局机关办公大厅、走廊等公用区域,设置法治标语牌或者法治宣传栏。

完善普法机制,加强普法培训,实现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增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的能力。

2

各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管理人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健康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1.以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为主题,组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等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深入医院、学校、社区、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2.根据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结合发生在辖区内真实、具体的医疗卫生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规范开展医疗服务,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

3

辖区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公共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结合“医师节”、“护士节”、“职业病防治宣传周”、“世界艾滋病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各类大型主题日普法活动,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方式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增进群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认识。

普及宪法和医疗卫生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市民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切实守护居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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