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以及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同意深圳本草堂明景园中医诊所的备案申请,现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本草堂明景园中医诊所。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育才路明景园2号楼B栋B12。
三、邮政编码:518000。
四、所有制形式:私有。
五、医疗机构类别:中医诊所。
六、诊疗科目:中医科******。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八、床位数:无。
九、牙椅数:无。
十、法定代表人:覃信树。
十一、主要负责人:陈顺新。
十二、有效期限:自2023年3月6日起。
十三、登记号:MA5HM7AA-644031117D2182。
十四、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五、设置人(单位):深圳本草堂明景园中医诊所。
备案时间:2023年3月6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