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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本草堂明景园中医诊所备案的公告

日期:2023年 04月 0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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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以及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同意深圳本草堂明景园中医诊所的备案申请,现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本草堂明景园中医诊所。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育才路明景园2号楼B栋B12。

  三、邮政编码:518000。

  四、所有制形式:私有。

  五、医疗机构类别:中医诊所。

  六、诊疗科目:中医科******。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八、床位数:无。

  九、牙椅数:无。

  十、法定代表人:覃信树。

  十一、主要负责人:陈顺新。

  十二、有效期限:自2023年3月6日起。

  十三、登记号:MA5HM7AA-644031117D2182。

  十四、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五、设置人(单位):深圳本草堂明景园中医诊所。

  备案时间:2023年3月6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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