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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 06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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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及《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财发保〔2023〕14号)规定,我局现按要求对债券存续期资金相关信息进行公开,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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