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Baidu
map

首页 > 政务服务 > 医疗服务 > 通知公告

关于深圳李春余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圳美口腔诊所备案的公告

日期:2023年 08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字号: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同意深圳李春余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圳美口腔诊所的备案申请,现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李春余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圳美口腔诊所。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光姜路485-17号、18号。

  三、备案文号:深光卫健政审〔2023〕133号。

  四、所有制形式:私人。

  五、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六、诊疗科目:口腔科******。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八、床位数:无。

  九、牙椅数:4张。

  十、法定代表人:***。

  十一、主要负责人:吴新明。

  十二、有效期限:自2023年8月4日起。

  十三、登记号:MA5HURLA-444031117D2202。

  十四、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五、设置人(单位):深圳李春余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圳美口腔诊所。

  备案时间:2023年8月4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29日

分享到:
footer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