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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港城诊所备案的公告

日期:2023年 08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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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同意深圳港城诊所的备案申请,现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港城诊所。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经济发展总公司第一工业区第21号102。

  三、备案文号:深光卫健政审〔2023〕134号。

  四、所有制形式:私人。

  五、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六、诊疗科目:内科/中医科******。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八、床位数:无。

  九、牙椅数:无。

  十、法定代表人:***。

  十一、主要负责人:李阳春。

  十二、有效期限:自2023年8月10日起。

  十三、登记号:MACNWC81-644031117D2192。

  十四、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五、设置人(单位):深圳港城诊所。

  备案时间:2023年8月10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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