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就拟作出的温子欣非医师行医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光卫医技罚告〔2024〕09-4号)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8月27日15:00。
二、听证会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湾路5号金叶创意园深圳市光明区卫生监督所509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需要参加听证会旁听的人员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经审查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
联系电话:0755-8173338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