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一条,经我局审核,同意深圳宝田医院玉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变更机构名称、经营性质及登记号的申请,现公告如下:
(一)原医疗机构名称:深圳宝田医院玉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现医疗机构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宝田玉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玉律社区层摇维珍妮工业区D厂E栋一楼。
(三)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四)服务对象:社会。
(五)法定代表人:陈联华。
(六)主要负责人:陈联华。
(七)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妇女保健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八)床位数:无。
(九)牙椅:无。
(十)原登记号:MA5FA163-X44030617B1001。
现登记号:MJL20783-444031117B1001。
(十一)原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现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变更登记时间:2021年8月31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