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一条,经我局审核,同意深圳广济堂中医诊所变更机构地址的申请,现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广济堂中医诊所。
(二)原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公园路南路、二十七号路北侧深房传麒山6号楼107。
现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社区金城大第4、5栋4栋102。
(三)医疗机构类别:中医诊所。
(四)服务对象:社会。
(五)法定代表人:无。
(六)主要负责人:陈勇。
(七)诊疗科目:中医科。
(八)床位数:无。
(九)牙椅:无。
(十)登记号:MA5EWYBF-944030617D2122。
(十一)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变更登记时间:2021年8月31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