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一条,经我局审核,同意深圳宝颐堂中医馆变更主要负责人的申请,现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宝颐堂中医馆。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社区明安花园1栋16号商铺1-2层。
(三)医疗机构类别:中医馆。
(四)服务对象:社会。
(五)法定代表人:陈联华。
(六)原主要负责人:无。
现主要负责人:王伟力。
(七)诊疗科目: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
(八)床位数:无。
(九)牙椅:无。
(十)登记号:PDY61178-544030617D1202。
(十一)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变更登记时间:2021年9月8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