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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中医门诊部变更主要负责人的公告

日期:2021年 09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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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一条,经我局审核,同意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中医门诊部变更主要负责人的申请,现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中医门诊部。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光源五路)9号宝新科技园4号楼9层901房。

  (三)医疗机构类别:中医门诊部。

  (四)服务对象:社会。

  (五)法定代表人:刘克新。

  (六)原主要负责人:王庆国。

  现主要负责人:无。

  (七)诊疗科目:中医科。

  (八)床位数:无。

  (九)牙椅:无。

  (十)登记号:PDY61318-244031111D1221。

  (十一)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变更登记时间:2021年6月28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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