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一条,经我局审核,同意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楼村工业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变更主要负责人的申请,现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楼村工业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民生路陈文礼大厦B1栋A座B座1层2层。
(三)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四)服务对象:社会。
(五)法定代表人:徐志明。
(六)原主要负责人:李璐。
现主要负责人:朱琰。
(七)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八)床位数:无。
(九)牙椅:无。
(十)登记号:PDY65192-044030611B1009。
(十一)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变更登记时间:2021年7月21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