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二十九条,经我局审核,同意深圳戴京强中医(综合)诊所执业登记的申请,现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戴京强中医(综合)诊所。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张屋新村一巷7号101。
(三)邮政编码:518106。
(四)所有制形式:私人。
(五)医疗机构类别:中医(综合)诊所。
(六)诊疗科目:中医科。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八)床位数:无。
(九)牙椅数:无。
(十)法定代表人:无。
(十一)主要负责人:代京强。
(十二)有效期限:自2021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0日。
(十三)登记号:MA5GQE5Y-044031117D2122。
(十四)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五)设置人(单位):深圳戴京强中医(综合)诊所。
执业登记时间:2021年7月21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