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一条,经我局审核,同意深圳市光明区星光门诊部变更机构名称、机构地址以及主要负责人的申请,现公告如下:
一、原医疗机构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星光门诊部。
现医疗机构名称:深圳风光门诊部。
二、原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红星社区玉星路第一栋108、107、109、二楼。
现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红星社区玉星路第一栋106、107、108、二楼。
三、医疗机构类别:综合门诊部。
四、服务对象:社会。
五、法定代表人:无。
六、原主要负责人:廖晓明。
现主要负责人:廖晓光。
七、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八、床位数:无。
九、牙椅:3张。
十、原登记号:PDY61217-144030617D1102。
现登记号:MA5GY54E-X44031117D1102。
十一、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变更登记时间:2021年9月22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