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一条,经我局审核,同意深圳宋楷内科诊所变更机构名称、诊疗科目、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负责人的申请,现公告如下:
一、原医疗机构名称:深圳宋楷内科诊所。
现医疗机构名称:深圳肖珠中医(综合)诊所。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新园二巷18号102。
三、医疗机构类别:中医(综合)诊所。
四、服务对象:社会。
五、原法定代表人:无。
现法定代表人:肖珠。
六、原主要负责人:李华山。
现主要负责人:杨瑞光。
七、原诊疗科目:内科。
现诊疗科目:中医科。
八、床位数:无。
九、牙椅:无。
十、登记号:MA5GPKQU-244031117D2112。
十一、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变更登记时间:2021年9月13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