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二十九条,经我局审核,同意深圳缘美口腔诊所执业登记的申请,现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缘美口腔诊所。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西九巷13号103。
三、邮政编码:518106。
四、所有制形式:私人。
五、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六、诊疗科目:口腔科。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八、床位数:无。
九、牙椅数:2张。
十、法定代表人:无。
十一、主要负责人:钟文新。
十二、有效期限:自2021年11月24日至2026年11月23日。
十三、登记号:MA5GRMMA-X44031117D2152。
十四、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五、设置人单位:深圳缘美口腔诊所。
执业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4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6日